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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億載附幼106學年度第二學期收退費基準及減免收費規定

臺南市安平區億載國小附設幼兒園

106學年度第二學期收退費基準及減免收費規定

一、本園幼兒之收退費依據「臺南市公私立幼兒園收退費辦法」辦理。

二、106學年度幼兒入學年齡(採學齡制):

(一) 大班:100年9月1日至101年8月31日。

(二) 中班:101年9月1日至102年8月31日。

(三) 小班:102年9月1日至103年8月31日。

三、 教保活動起迄日:106學年度第二學期自107年2月21日至107年6月29日止。

四、 本園各項收費如下:

收費項目

期間

3歲(學齡)

4歲(學齡)

5歲(學齡)

備註

學費

學期

5000

一學期學費5000元,此項學費由台南市政府給予補助。

□等政府撥款至本園後,再轉發

家長。

■入園免收學費。

5000

一學期學費5000元,此項學費由教育部給予補助。

□等政府撥款至本園後,再轉發

家長。

■入園免收學費。

雜費

100

 

材料費

260

 

活動費

170

 

午餐費

學期

 

2875

一個月收680元,不足月以一天31元計算

680*4+(31*5)=2875

2月份不足月,上課天數統計為5

點心費

800

 

學期收費總額

(100+260+170+800)*4.2+2875=8461

一學期以4.2個月計算

課後延托費

¢有收費

無收費

學期

 

106學年度第二學期無開辦課後照顧班

非補助項目

家長會費

學期

100

非補助項目

保險費

學期

189

非補助項目

低收入戶免繳保險費

五、退費基準:幼兒因故無法繼續就讀而離園者,公私立幼兒園應依下列規定辦理退費

(一)學費、雜費

1.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即提出無法就讀者,全數退還。

2.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未逾學期三分之一者,退還三分之二。

3.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逾學期三分之一,未逾學期三分之二者,退還三分之一。

4.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逾學期三分之二者,不予退費。

(二)代辦費:以學期為收費期間者,按未就讀月數比退費;以月為收費期間者,園當月未就讀日數比退費;已製成成品者不予退費,並發還成品。

(三)其他費用:

1. 腸病毒:因法定傳染病、流行病或流行疫情等強制停課達7日(含假日)以上者,按未就讀日數退還點心費、午餐費等未產生成本之費用。

2. 農曆春節期間屬國定假期:國定假日、農曆春節連續達7日(含假日)以上,點心費、午餐費等代辦費用,按當月未就讀日數採事前扣除方式辦理。但辦理補課之彈性放假日不予退費。

(四)幼生自由購買入學相關物品之費用:冬季運動服370元,夏季運動服280元。

(五)各項費用之收取,未經報請臺南市教育局則不擅自調高收費,且不擅自假借其他名義另行收費。

(六)幼兒因故請事假或病假(包含腸病毒),並於事前辦妥請假手續,且請假日數連續達7日(含假日)以上者,按未就讀日數退點心及午餐代辦費。連續未超過7日者(含假日)不予退費。

(七)辦理退費之基準日,以幼兒實際園日為準。

(八)園依第一項規定退費時,應開立並發回退費收據,收據上列有退費明細項目及數額。

 

如有問題請撥打 06-2932371分機713 詢問雅婷老師~~~