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意! 登山下海經警告 出意外不國賠 | 華視新聞 20190530 - YouTub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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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喔ぱ康軒五上1-3
- 林嘉鈴 於 2025-09-23 發布,已有 2 人次閱讀過
未來經過警告仍要登山下海的,如果出了意外恐怕無法申請國賠!現行「國家賠償法」規定,國家設管的公共設施若造成人民生命、身體或財產損害,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。未來從事山域、水域等危險性活動,國家會提供適當警告標示,但對人身安全將不負損害賠償責任,政務委員張景森表示,這次修法拿掉國賠的緊箍咒,解除管理機關山禁海禁的保守...